大丰王竹垦区鱼塘尾水排放及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材料及质量检测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王竹垦区鱼塘尾水排放及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材料及质量检测服务。
2、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海堤路东、王港河南、竹港河北。
3、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钢筋力学性能、砂石常规、砼及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混凝土掺加剂、沥青检验等所有常规检测项目的检测);2.专项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检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力学性能检测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预应力检测;3备案检测(含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市政工程、建筑水电、墙体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等);4管材检测(含配件、密封圈等);5为工程验收所必须的其它所有检测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4、招标规模:本项目占地15479亩,其中鱼塘水面面积13200亩,对养殖鱼塘塘口进行标准化改造,部分塘口进行水泥毯护坡,改造现有排水渠道为生态渠道,改造部分原有池塘单位为沉淀池、曝气池、生态净化池及过滤坝(三池两坝),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
5、服务期: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6、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完全符合国家检测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应同时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市政类备案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且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试验检测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无。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leyu(中国)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4、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1.如非大丰区的投标企业,必须在大丰区设收样点和取报告点。
2.如需检测项目超出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允许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但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招标人按中标人中标费率予以结算。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为投标人开具的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或电汇、转账、支票等其他形式的保证金(现金除外),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5日,8:3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领取招标文件等材料,逾期领取的不予接收。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行政服务部(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3、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名称:盐城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15-80501532
名称: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 0515-89803566 15950298580
2025.10.31
